中新社台北1月9日电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检察署9日召开“浩鼎案”侦结记者会,宣布依期约、收受贿赂罪起诉前“中研院长”翁启惠,依违反“证券交易法”起诉浩鼎董事长张念慈等5人。

翁启惠成为“中研院”有史以来第一个被列贪污罪被告的院长。

综合台湾媒体报道,去年2月,台湾浩鼎生技公司宣布乳癌新药解盲失败重大讯息,浩鼎股票随即重挫、跌停。士林地检署接获检举函,指浩鼎重大讯息公布前疑有人预知解盲失败而提早卖出浩鼎股票。3月,翁启惠女儿翁郁琇被爆曾持有浩鼎公司3000张(300万股)股票,由于“中研院”将乳癌新药技术转移到浩鼎生技,翁启惠被视为没有进行利益回避。

“浩鼎案”爆发后,翁启惠赴美且迟不返台,在台湾社会引起轩然大波,时任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公开要求翁迅速回台说明。4月中旬,翁启惠从美国返台,士林地检署对其立案调查,于近日侦结。

士林地检署指出,翁启惠与张念慈因求学认识并共同创业,翁启惠返台担任公职后,“中研院”自2007年起将研发抗癌疫苗的相关技术以技术转移等方式与浩鼎公司合作。2011年10月,张念慈为顺利取得关键技术,以浩鼎公司1500张技术股行贿翁启惠,翁启惠收受了贿赂。后因台“经济部”认为浩鼎发行技术新股案有疑义,张念慈放弃以交付技术股方式贿赂翁启惠,双方仅构成期约贿赂。

随后,张念慈为取得翁启惠研究团队改良的酵素合成法之庞大利益、获得“中研院”研究人员、材料、设备等资源支持,于2012年12月间以3000张浩鼎公司股票行贿翁启惠,翁启惠亦利用其女翁郁琇之证券账户收受。

检方认定翁启惠涉犯“贪污治罪条例”中的期约、收受贿赂罪嫌,张念慈则触犯“贪污治罪条例”的行贿罪。

翁启惠现年68岁,嘉义人,为国际知名化学家,1994年当选“中研院”第20届院士;2000年应时任院长李远哲邀请,回台主持“中研院”生物化学多醣体研究室;2006年5月当选“中研院”院长,10月上任,至去年5月卸任。

台湾业界认为,浩鼎是台湾指标性的生技公司,而翁启惠、张念慈属于该产业关键人物;浩鼎案多人被起诉,相关司法程序将持续进行,台湾生技业恐继续陷于低迷。(完)